通风隔声窗助力打造“好房子”,成就健康新住宅!
通风隔声窗在健康建筑中的应用
应用于噪声和空气污染严重的住宅、办公楼、医院、酒店、学校等对声环境质量和空气质量要求较高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。
科学技术成果评价为国内领先,由中科合创(北京)科技成果评价中心评价。
2021年,入选《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》;2023年,入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《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名录》;2023年,入选成都市生态环境局《生态环境先进技术工艺名录》。
该项目紧邻铁路编组站,声源噪声高达110dB(A),室内(关窗时)噪声峰值高达93dB(A),持续6年投诉,列为中央环保督查督办项目。经过长达数年的多方案比选,最终确定采用安装通风隔声窗方案,治理前后噪声测试数据见图。
深圳某项目面临轨道交通和道路交通立体式高噪声干扰。高层住宅距道路边线最近约25m,距轨道交通(地面段)最近约为42m。
建科院对室内声环境检测结果显示,住宅各楼层均存在噪声超标现象。住建部门以不满足声环境质量要求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。
经对门窗进行改造升级,在卧室内测得的噪声值由改造前的昼间69.2dB(A)、夜间68 dB(A),降至昼间35.2dB(A)、夜间32(A),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。
该项目紧邻十车道城市快速路,住宅楼距道路边线约为14m。
此前曾采取设置声屏障等降噪措施,噪声仍然超标,昼间最大超标14dB,夜间最大超标24dB,住户不断投诉。
治理后,住户对隔声效果都很满意,80%以上都填写了书面调查表。抽检190余个点位,检测结果均达标。道路产权方、投诉方、政府部门对结果都很满意。
治理前,该小区临路侧房间(关窗)噪声值54dB(A),治理后室内(关窗)噪声值35 dB(A),满足了室内声环境质量标准,住户非常满意。
按照2022年6月5日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“损害担责”的原则,根据排放噪声源工程和敏感点工程的建设时间先后,噪声治理责任主体常有以下三种情况:
1、先有路后有房:如案例2,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应由敏感建筑建设单位负责。
2、先有房后有路:如案例1,则由道路或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负责采取隔声降噪措施,确保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标准。
3、同期建设:如案例1,则由政府牵头,组织各相关方采取降噪措施,确保声环境质量达标。
针对新建项目,建议在规划设计阶段,对拟建工程的声环境进行客观评价。根据声环境功能分区的噪声目标值,采取相对应的防治措施,确保从源头防控,同步设计,同步施工,同步验收,避免引起噪声投诉后再进行工程改造,造成增加成本和社会资源的浪费。